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关于印发《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和《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3-02作者:佚名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专题合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协同治理能力,根据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了《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和《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现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省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后施行。

  附件:1.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

  2.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

  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代章)

  2024年2月8日

  附件1: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docx

  附件2: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docx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4/2/26/art_1229114320_25134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2024年交通运输科普讲解大赛暨交通运输...

>>下一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