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江苏首席记者施科)近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综合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聚焦“提升执法质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提出强化数字赋能、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协同共治,进一步提升交通综合执法质量和效能,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见实效。
根据《意见》,江苏将结合指挥中心体系建设,自上而下推进手持执法终端、5G布控球、车载电子抓拍设备等智能化执法装备建设;持续推进全省各类型智慧执法装备的统筹接入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应用;丰富“守护2.0”系统功能模块,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协同执法相关业务场景的实际应用;持续完善丰富“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大数据模型,以数据分析、数据碰撞、数据挖掘发现治理漏洞或监督线索,实现企业、车船和运输行为精准监管。
在协同共治方面,江苏将高质量完成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水运方面,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监管和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数据共享,推进危化品货主(码头)选船机制选船结果互认、不良行为信息共享;推动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综合治理,推进京杭运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共治共管。公路方面,探索建立危货运输等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高速公路“入口劝返”超限超载车辆联动联查机制,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合动态监管机制。
江苏还将巩固深化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与地方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区域协作机制;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省市共监”“市县共监”工作模式,推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联合检查、办理、查处及统一专家管理、检查标准、结果运用的“三联三统”工作机制。
本文刊于《中国交通报》3月4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