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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延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时间:2024-03-10作者:佚名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资质改革衔接工作,保证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延长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我省评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于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在作出满足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书面承诺后,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原有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请等级证书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做好资质延续准备工作,资质延续工作启动后及时申报。

  三、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有新规定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4-03/08/article_2024030811355752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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