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讯(通讯员 唐敏敏 摄影报道)3月18日,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湖南省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在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共同签订《黔湘桂“三省四方”区域(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启了省际间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新篇章。
《协议》的签订为不断深化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及桂林、湖南省怀化、贵州省黔东南“三省四地”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打造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新高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协议》,黔湘桂“三省四方”区域(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聚焦“党建共建、执法联动、案件查处、执法服务”四大协作内容,切实履行协作职责,形成协作紧密、互动高效的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在重点聚焦“四大协作内容”的基础上,毗邻执法大队可按照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拓展协作内容,共同制定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或协作协议。
《协议》签订后,黔湘桂“三省四方”区域(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案卷评查交流活动,就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执法协作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并共同策划跨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动。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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