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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签署12315数据共享协议

时间:2024-03-25作者:佚名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3月12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公安厅共同签署《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数据共享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推进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两法衔接”。

  《协议书》由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共同制定完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协议书》设定省市场监管局12315平台涉及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各类检索数据信息、投诉举报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数据为共享数据范围。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管理性文件,规定数据共享程序和权责。

  省市场监管局将注重协商通报,严格移送管理,准确掌握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与构成犯罪行为的要件,完善健全线索通报、重大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反馈、信息共享、联席商议等工作机制,以便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公安部门早期介入,并主动加强与纪检部门的协调配合,以监督促监管,对可能发生的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做好预警预防。

  省公安厅将在数据要素的“协同”“复用”和“融合”上下功夫、创亮点,不断提升数据共享、互通的韧性和水平,切实突破监管、打击之间藩篱屏障。依托数据共享平台,定期分析研判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形势,对数据中反映出的执法办案突出问题及时沟通会商,共同查找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协同提升办案质效。

  双方将充分运用12315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聚焦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行刑衔接”,力争联手查办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大案要案。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4-03/14/article_2024031410501669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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