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制监督 > 正文

十部门:建立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

时间:2024-03-26作者:佚名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日前,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从建立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执法、创新执法手段三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要求,旨在严厉打击医疗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业秩序,保障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意见》明确,要加强医疗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建立联合监督执法要情工作清单、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同时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及建立健全监督执法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各地要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发挥有力震慑。探索监督执法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等以及与从业人员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推进监督执法结果统筹运用。

  针对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健康体检、医学检验、互联网医疗等重点执业活动,以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倒买倒卖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见》强调要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涉及主要问题的监管部门为牵头部门。明确要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药等广告和有害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对违法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意见》鼓励,创新赋能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省级医疗监督管理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利用已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收集、整合、分析医疗监督业务关键信息,加强业务协同,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破除“信息孤岛”。各地要积极应用数据分析,推动医疗服务领域信用监督管理,依法将信用记录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各地政府相关信息平台,涉及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信息的,依法依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推动对医疗服务领域失信行为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原文链接:http://jtt.hebei.gov.cn/jtyst/xyjt/gzdt/1017014234652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征信投诉办理规程》

>>下一篇: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试点见成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