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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过渡期受理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4-03-31作者:佚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各有关单位: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2号,下简称“部令”)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过渡期间自治区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通运输部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下简称“部系统”)已于3月1日关闭,证书查询功能目前正常开放。

  二、为确保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在部系统关闭期间,我区相关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人员调动方面持有效劳动合同视为已办理调入手续。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相关企业和安管人员予以理解。

  三、我厅正积极协调部系统开发单位做好接续服务,并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积极谋划加快推进自治区交通运输安管人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自建。后续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s://jtyst.xinjiang.gov.cn/)相关“政务公告栏”发布。如有疑问,可向厅安全监督处或交通执法局质监执法支队询问,电话:0991-5280607、0991-528128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wgg/202403/e73124b5a87d42b8be0bf5a96ad030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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