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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部署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24-04-05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服务。

  一是加强运输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期间旅客出行特点,提前研判运输需求,加强运输组织,准备充足应急运力,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实际客流变化情况增开班车。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密切关注到港、到站信息,全力做好道路运输与铁路、民航旅客运输服务衔接,避免出现旅客滞留。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驾乘人员安全行车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措施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验票制度,加大危险品查堵力度。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被检单位限期整改。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要提升运输服务便捷性,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进一步拓展公交化改造和定制客运服务覆盖范围,及时加密班次。充分利用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等方式,提高旅客购票的便利性。要保障重点群体出行服务,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出行有关要求,保障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和儿童依法享受优待票儿童票,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关智骞)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x_133250/jtyw/202404/t20240403_8890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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