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近日,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扬州市交通运输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行动方案以加强执法职业化、健全执法制度体系、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明确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在加强执法职业化方面
强调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 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同时要加强区域执法交流。强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执法人员综合长效考核机制,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公职律师队伍,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力争到2025年建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在健全执法制度体系方面
强调分级分类监管,科学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贯彻交通运输执法相关行为规范,推进落实交通运输执法办案工作规程、执法标准案卷,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力争到2024年底形成完整的执法规范化制度管理体系。
在提升执法效能方面
强调要加大“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新模式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推进道路“天网”,水上“苏水安澜”,质监“蓝盾”专项执法行动。要积极参与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监管和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数据共享,推进危化品货主(码头)选船机制选船结果互认、不良行为信息共享。参与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省市共监”,探索“市县共监”。
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
强调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要做好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常态化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同时要综合运用执法质效评估、执法统计分析等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推进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多措并举提升监管效能,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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