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全省公路水路部门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巡查管养、隐患排查治理、水上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应急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公路水路的安全平稳有序,行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未发现因管理、养护不到位导致车辆长距离大面积滞留情况。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车流量1778.18万辆,同比上升26.44%;水路运输累计投入运力1547艘次,累计完成客运量7.06万人次,同比上升56.93%。
一是从严要求,提前部署。召开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严整治、保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部署会,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在客流量大的库区、渡口,海事、港航、执法部门派人现场值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各级公路水路部门围绕“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和港口运营”“公路水运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重点领域,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行业大局安全稳定。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公路水路部门以高边坡、临水临崖、长大桥隧、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地质灾害隐患、交通流量大等重点路段,涵洞、隧道、桥梁及道路排水设施等重要结构物,公路水运施工驻地、库区、浮桥、渡口和码头等重点场所为重点,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及时跟踪整治安全隐患问题。各级水路部门严格落实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精神,聚焦“三船一桥一港”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清明”假期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督促辖区航运、港口、浮桥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辖区港口码头、库区、景区游船、浮桥等重点水域暗访检查力度,开展涉客船舶现场巡视检查,查找和深挖船舶潜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登船安检管理制度,执行“六不出航”禁航管理规定,全面消除各类水上船舶安全风险。
三是提升服务,强化保障。各级公路水路部门结合天气和道路通行情况,加强监测预警,提升服务保障、强化重要路段保通,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拥堵问题,提前制定针对性方案,及时通过多途径发布路况信息,有效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同时,在收费站、服务区、临时停车区等地配备了热水桶、车辆简易维修工具,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加强值班力量配置,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信息畅通,为信息研判、科学决策、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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