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公交路发〔2006〕294号)和《北京市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京运管货发〔2007〕91号)、《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监管考核办法的通知》(京交运发〔2014〕188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附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15天。被考核企业或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向所属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反映(附件)。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jtw.beijing.gov.cn/xxgk/tzgg/202404/t20240418_3621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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