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讯(通讯员陈善涛黄双华摄影报道)4月12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巡逻至G59呼北高速公路阳鹿段鹿寨往阳朔方向K2402+900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辆闪着紧急双闪灯。执法人员立即规范停车,上前了解情况后帮助轿车驾驶员化解险情。
经现场询问得知,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水温表因水温过高发出警报,驾驶员出于行车安全考虑,遂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用交通锥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告知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在停车的应急车道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发生“二次事故”。随后,执法人员协助驾驶员将水箱加满,半个小时后,车辆水温表恢复正常状态,警报解除,车辆恢复正常行驶。
“如果今天没有遇到你们,我们真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情况。非常感谢你们!”执法人员的及时帮助,获得了司乘的真诚感谢。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为司乘人员解决故障问题。(黄双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