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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丨计量单位使用必须合法规范

时间:2024-04-25作者:佚名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计量单位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完善非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出台《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限制使用。

  在人们广泛的社会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各种不同的测量:买多少斤大米?配多少度眼镜?血压如何?体温多少……这些不仅需要精准测量,而且离不开统一的计量单位,否则,市场买卖难言公平,产品加工无法控制,看病就医会误诊错治……各类活动都会杂乱无章。计量单位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社会活动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只有让其统一,才能保障各类社会活动有序进行。

  为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我国制定了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除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以外的其他计量单位为非法定计量单位。对于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有些非法定计量单位由于历史习惯等原因被普遍接受,但也往往缺乏科学性和精准性,如果在使用中不能对其有效管理,就很容易造成混乱,从而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情况。因此,严格规范、限制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是现实所需,也是法律应有之义。

  此次《办法》根据计量法有关要求,不仅明确了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定义、范围,而且采取建立清单的方法,规定了因特殊需要可采用的范围,细化了使用的具体要求。比如,对于日常生活中根据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使用的,要求注明或者提供相应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者换算关系,这不仅尊重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民间习惯,而且能让人们清楚了解应该怎么用,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对法定计量单位的认识。

  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计量单位。期待全社会各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办法》规定,合法规范使用计量单位,用准确可靠的测量活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生活更有序、更美好。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ztzl/pfxc/pfdt/122285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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