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丹阳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做好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深入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成效。
执法大队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灵活拓宽宣传形式,在政务大厅、工作趸船、执法现场等场所,向辖区船舶以及航运企业、码头等单位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介绍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细致讲解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的正确处理方式,船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
同时,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港口码头作业扬尘严格管控,进一步要求做好综合整治;组织对辖区水域内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防治突击检查,要求内河运输船舶做到水污染物“船上储存、岸上处理”,落实“零直排”,严防码头、船舶污染物流入水体;推动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一体化工作落地,实现污染防治全过程衔接和闭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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