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13〕636号)、《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22〕10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5月1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材料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其中,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逾期或异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受理机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1999号
电话:0791-86243535
附件:2023年度江西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企业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