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辽交公水规〔2022〕1号),我厅组织专家对9家企业申请的13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公路水运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4-23878036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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