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4月24日,省局水运港航执法处分别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黑河分局组织开展水运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水运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工作,相关分局水运执法人员和各涉水执法大队骨干人员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航道行政执法相关业务中,重点讲解了《航道行政执法案件报案受案工作程序规定》《航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使水运执法人员明确了航道案件报案八要素、航道行政执法事项和前提、执法协作技术辅助等问题,掌握了《2024年航道行政执法巡航检查计划》、用船程序和航道基础报表填报的最新要求。在培训国际船舶运输运政执法相关业务中,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水运执法人员了解了新增的省级执法事项和省级许可备案事项。在水运行政执法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分别召开会议,听取了相关分局2024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24年执法重点工作。对2023年贯彻落实“一个协作机制”、“三个工作规范”情况和水运行政执法基础工作等六大类53项内容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测试。
通过此次培训和督导检查,帮助一线水运执法人员梳理解决执法协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疑惑,更新和巩固了执法业务知识,提升了专业素养和执法履职能力,为持续推进水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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