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决定书来了
近日,一起未履行生产管理职责案顺利结案,这是质监分局办结的首宗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实现了从零到一的突破,标志着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向前迈出坚实一步。2023年11月,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个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涉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鉴于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中违法事实和证据界定的复杂性,质监分局创新立案审核新模式,成立了案件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召开立案法制审核会议,认定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在法定职权和期限内完成了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后,法制部门提请分局局长办公会进行案件处理审核,经过对案件的法律适用、程序合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深入研讨后,对当事人拟给予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随即制发并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省局法制处为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破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科技信息处针对案件的流程特殊性,多次进行线上线下技术指导,给予帮助解决。这是质监分局近三年来开出的首份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工程质量分局规范执法树立了“新样本”,提供了范本经验。下一步质监分局将积极紧盯工程领域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关键要素,多维发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jt/c105004/202405/c00_317339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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