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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外购轻烃原料配套项目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4-05-15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关于报批南港乙烯外购轻烃原料配套项目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经审查,《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外购轻烃原料配套项目码头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大港港区西港池西侧岸线北部石化作业区,建设1个5万总吨级液化烃泊位,占用岸线长度282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81万吨。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初设》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码头采用蝶式布置型式,由1座工作平台、2座系靠船墩、6座系缆墩、1座综合用房平台、1座集液池平台及1座引桥组成。工作平台平面尺度为50米×33米,顶面高程为6.5米(以天津港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下同);工作平台两侧对称布置系靠船墩和系缆墩,系靠船墩平面尺度为14米×14米,系缆墩平面尺度为12米×12米,顶面高程均为6.0米;工作平台西北侧布置集液池平台,集液池平台平面尺度为9米×6米,顶面高程为6.5米;引桥南侧布置综合用房平台,综合用房平台平面尺度为28米×20米,顶面高程为6.5米。工作平台与系靠船墩通过实心板连接,系靠船墩与系缆墩之间、系缆墩与系缆墩之间通过钢联桥连接,综合用房平台与引桥通过实心板连接。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74米,设计底高程为-14.7米,港池及回旋水域设计底高程为-12.7米,回旋水域直径为464米。

  三、水工结构

  同意《初设》推荐的码头水工建筑物结构方案一。

  1.工作平台采用高桩墩台结构型式,桩基采用直径为1000毫米钢管桩,上部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墩台,墩台厚度为2.2米~3.5米。

  2.系靠船墩与系缆墩均采用高桩墩台结构型式,桩基采用直径为1200毫米钢管桩,上部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墩台,墩台厚度为2.5米。

  3.引桥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型式,桩基采用直径为1000毫米钢管桩和直径为1000毫米灌注桩(近岸处),上部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横梁、预制实心面板及现浇钢筋混凝土面层。

  4.综合用房平台采用高桩墩台结构型式,桩基采用直径为1000毫米钢管桩和直径为1000毫米灌注桩(近岸处),上部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墩台,墩台厚度为2.2米。

  5.集液池平台桩基采用直径为1000毫米钢管桩。

  原有护岸挡浪墙需进行改造,并对坡脚进行旋喷桩加固处理。

  四、装卸工艺

  同意《初设》提出的装卸工艺方案。码头装卸设备采用装卸臂。

  五、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

  同意《初设》的航道、锚地、导助航设施设计。航道利用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锚地利用现有锚地锚泊,新设灯桩2座、浮标3座,移标1座。

  六、生产及辅助建筑物

  同意《初设》提出的生产及辅助建筑物设计方案。本工程包括综合用房、边检室、岗亭、查验室、检疫方舱,其中综合用房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抗爆墙结构,建筑面积为348.48平方米,边检室、岗亭、查验室、检疫方舱为临时设施用房。

  七、配套设计

  基本同意《初设》的配套设计。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安全、职业病防护、消防等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

  八、工期

  同意工程工期为24个月。

  九、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的编制原则和办法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总概算核定为47447.81万元。

   

  附件:总概算表

   

  附件:总概算表.doc

  

   

   

        2024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jtys.tj.gov.cn/ZWGK6002/ZCWJ_1/GHJWJ/202405/t20240513_6624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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