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蒋利驻江苏首席记者施科通讯员吴玉锋陈杰
船舶生活垃圾接收应当免费,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免费接收……记者从长江海事局获悉,目前,湖北、重庆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预计今年年底出台。这是继江苏、上海、安徽等地船舶防污条例生效后,又有2个省市即将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开启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新篇章。
船舶污染是长江污染源之一,船舶垃圾的收集、处理一直是防治船舶污染的重点。沿江交通运输、海事、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持续深入打好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引导船舶规范排污,推动船舶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发展。
各地探索
扩大船舶垃圾免费接收范围
船舶涉水污染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危险品船舶洗舱水等。其中,以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为代表的生活污染物,排放流动性高、隐蔽性大、随意性强,深刻影响着水质清洁和流域生态安全。
为避免船舶因为费用问题导致部分船舶水污染物直排乱排现象的发生,部分沿江省份先行先试,蹚出了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新路径。
2019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江苏海事局率先推动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免费接收纳入《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创新提出船舶污染物“一零两全”(长江江苏段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航船舶污染物排放全达标)治理模式,在地方政府和港航单位的协同支持下,又提出“四个免费”(内河船舶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免费接收,内河船舶免费水上交通、免费锚泊),将其作为释放改革红利、调动船民治理积极性的重要措施。
“一零两全四免费”治理机制的实施,让污染物接收单位只收费不接收、乱收费的现象基本杜绝。“无论船舶途经还是到港,港口均无差异的为有需要的船舶提供上门免费接收、免费交通服务,极大地调动了船民收集、交付积极性。同时,也让船舶逐步养成船上存储、交岸处置的污染物处置习惯。”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
2020年8月,交通运输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防污染现场会召开,充分肯定了长江江苏段船舶污染防治的做法和成效,要求全面推广以船舶污染物“一零两全四免费”治理机制为核心的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2021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全面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
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和江苏省的带动示范之下,其他省份也不断探索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模式。
上海对黄浦江及其他内河通航水域的内河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实行免费接收,免费接收服务包括固定接收点和流动接收船两种方式。截至目前,上海市已设置11个船舶污染物公共固定接收点,开行17条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线路。
安徽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内河船舶生活垃圾、靠港作业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应当免费。安徽省海事中心督促港口企业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联合检查制度和“先交付污染物后安排作业”的要求,推动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基本实现闭环。
四川为方便船舶污染物接收上岸,积极推进建设5艘船舶垃圾接收船舶,并自加压力,推动泸州、宜宾、乐山市以及南充嘉陵区等地主要港口码头对所有靠港作业船舶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污染物进行免费接收转运。
值得一提的是,为强化船舶防污染监管,长江海事局近年来首创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处置方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长江水域污染。具体来说,通过对长江干线安徽及以上水域实施船舶污水外排管路“全铅封”,堵住污染物排放口,使其不能排。同时,推动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畅通污染物交付渠道,基本实现了辖区船舶的水污染物“零排放”。
据长江海事局统计,截至目前,长江流域内河港口基本已落实船舶垃圾免费接收政策。其中,长江江苏、安徽段及江西九江港、湖南岳阳港、重庆长寿港探索扩大免费范围,对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实施免费接收。
“下一步,长江海事局拟进一步推进沿江政府加大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理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今年拟推进湖北省、重庆市颁布实施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争取将免费接收政策写入地方条例中。”长江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因地制宜
污染物治理模式百花齐放
虽然在船舶垃圾、生活污水的处理上有相关明确规定,但是由于各地船舶污染治理理念、经济发展水平、码头企业情况等不同,导致港口接收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为此,各地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船舶污染物治理模式应运而生。
以江苏省为例,在南京新生圩港区,推行政府投建接收设施模式,即政府出资建立免费接收、统一转运、集中上岸、集成处理、纳入城市管网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理一体化系统;在扬州江都港区,实施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模式,按照政府出资、行业监管、企业运营的原则,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生活污染物接收单位,承接靠港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在泰州泰兴港区,实施码头联盟资源共享模式,由港区码头单位形成码头联盟,或港口协会牵头签订签收协议,共同出资委托第三方接收单位,由其通过接收船舶或者接收车辆的方式对到港船舶免费接收;在南京长江汇兴隆洲绿色综合服务区,实施水上服务区公益服务模式,以长江水上服务区为基础改造整合,在原有水上加油、生活服务、船舶维护服务的基础上,拓展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免费接收、免费交通等功能,实现公益服务和商业开发双赢;在南通港海门港区、启东港区,实施码头自主接收模式,由具备实力的码头分别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的模式实施免费接收。
通过推广五种免费接收模式,使“一零两全四免费”船舶污染物治理模式更趋多元、更趋完善。据统计,今年以来,江苏省沿江和内河港口共免费接收船舶垃圾1719吨、生活污水95547立方米、含油污水14516立方米、残油废油25431立方米。
在四川,泸州市“泸碧水1号”船舶垃圾接收船主要用于接收航行、停泊、作业于辖区内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并通过码头进行转岸处理,全部经费由财政专项补贴;宜宾市“三江环保01”轮、“康健1号”轮对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污染物实行公益化全免费,由政府出资以公开招标方式购买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对长江干线、金沙江、向家坝库区、岷江等水域船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免费接收并按规定转运上岸处置;南充市“川嘉陵清污001”轮主要对船舶垃圾和船舶污水进行收集转运,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收集后,依法交由当时污水处理厂和环卫部门处置,费用由该地财政部门承担。
“总体来说,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上岸接收难度较大,需要费用较多,如果没有当地政府财政支持,码头企业压力较大。”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环保节能中心高级工程师赫伟建坦言。针对如何进一步推广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他建议“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强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的相关法规要求的宣传,加大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信息公开力度,方便船舶获取污染物上岸接收相关信息,对参与船员、码头相关操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船员环保意识和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效果;另一方面,强化行业监管力度,海事、交通(港口)及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及转运、处置全链条全过程规范运行,为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保驾护航。”
本文刊于《中国交通报》5月21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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