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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交通执法部门查获一台“偷梁换柱”违法货运车辆

时间:2024-05-22作者:佚名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5月17日凌晨,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峰大队联合石峰区公安交警大队在株醴路服饰大道路口执法时,成功查获一台号牌“偷梁换柱”的违法货运车辆。

  

  自今年4月以来,一台牌号为湘L7C7*3重型半挂货车多次超限运输分别在醴陵市和株洲市两地治超平台非现场执法系统记录在案,该支队石峰大队执法人员通过省三级协同系统对该车辆号牌进行查询,发现湘L7C7*3号牌应为一台四轴自卸货车,与实际车型完全不符,明显属于使用其他运营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行为,意图通过“偷梁换柱”逃避检测。

  期间,交通执法人员会同石峰交警大队经过研判,发现该车驾驶员有“使用其他运营车辆机动车号牌行为”的重大嫌疑。交警部门通过调取市辖区各个交通路口的抓拍设备抓拍的信息比对,发现此台重型半挂货车与一台牌号为赣C8B1*9重型半挂货车外观和驾驶员照片高度匹配,随即锁定“湘L7C7*3”重型半挂货车车辆列入重点稽查布控对象。

  5月17日凌晨,该支队石峰大队联合石峰区交警大队在株醴路服饰大道路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发现了该台使用湘L7C7*3牌号的重型半挂货车,经过执法人员法规宣传教育,该驾驶员承认使用其他运营车辆机动车号牌的非法行为事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使用其他运营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扣12分,并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gzdt/szdt1/202405/t20240520_33307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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