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省内河水上搜救先进单位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水函〔2023〕256 号)要求,对照评选方案评分标准并综合平时工作落实情况,经过领导小组评选推荐,拟对下列6家单位进行表扬:
1.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无锡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3.镇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扬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常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6.泰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如对公示情况存在异议,请与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综合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4329711。
特此公示。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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