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称申报相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2024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核,拟对网上审核通过人员评审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职称级别及人员范围
(一)受理申报级别:初级、中级、副高级;
(二)受理人员范围:由省交通运输厅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6月1日8:30-17:00。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人才大厦吉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1层,附近停车位紧张,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参评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报告二维码需在有效期内。2001年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在各级党校毕业无法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3)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和2023年以来的工资核定表;企业人员提供社保《个人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可登录“掌上12333”、“吉事办”APP或微信小程序查询打印。有技术员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参评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通过学信网查询的相关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报告二维码需在有效期内。2001年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在各级党校毕业无法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查核证明。《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中标注“※”的,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结果(可登录http://www.12333.gov.cn“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人才人事”-“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打印)或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出具的查核证明。《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中其余人员,2010年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结果;2010年之前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能反映满足聘用时间要求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和2019年以来的工资核定表;企业人员提供社保《个人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可登录“掌上12333”、“吉事办”APP或微信小程序查询打印。
(5)破格申报人员。提供专家推荐材料原件、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二)业绩材料
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各项论文著作、科研项目、专利、工作业绩、荣誉奖项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其他材料
1.2023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由申报系统导出,A3纸单面打印,申报人右上角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2),申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清单与一览表逐人逐份装订。
3.各单位经办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注明经办人及所办理职称申报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报送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个人和单位责任。
(二)请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报送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所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报送,不接收个人送审。
联系电话:0431-85097526,15043091356。
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审核人员名单
2.申报材料清单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