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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4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在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人员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答辩人员(详见附件1)须于当日7:30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11:30-12:10之间报到,答辩序号现场公布。

  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答辩人员(详见附件1)须于当日7:30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11:30-12:10之间报到,答辩序号现场公布。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答辩楼(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力旺广场对面繁荣路门进入,右侧答辩楼)。

  该单位没有停车场,请参加答辩人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需要PPT)时间3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5分钟左右。

  四、缴费方式

  评审缴费将采取现场交纳方式进行,请参评人员携带现金,并在完成缴费后参加答辩。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加收1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未按要求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与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项资格材料审核将贯穿职称评审过程始终,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评审资格,问题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联系人:王为达

  联系方式:0431-85097526

  附件:

  1.2024年6月15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2.2024年6月16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吉林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2406/t20240611_8919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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