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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强化对定点零售药店监管 严厉打击虚假购药等犯罪行为

时间:2024-06-18作者:佚名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针对一些零售药店存在串换药品、超量开药等不规范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将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督促定点零售药店从使用统筹基金伊始就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专项整治效果,联合多部门,统筹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对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医保基金监管实践看,一些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类是虚假开药。在未真实采购、销售药品的情况下,虚构、伪造药品处方或销售记录并空刷医保码(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

  第二类是串换药品。包括将非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使用医保基金为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等“埋单”;将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将低价药串换为高价药。

  第三类是超量开药。通过买赠、免减等方式,向参保人推销本人不需要或明显超出本人用量需求的药品;为代配药人员(如医药公司销售人员等)超量多开贵重药品并进行医保结算,为其低价转卖、推销药品提供便利;诱导参保人年底使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进行集中购药、冲顶消费。

  第四类是向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或已经被暂停医保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出借医保结算系统,代为进行医保结算。

  第五类是管理问题。如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先售药后开处方、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匹配等。


原文链接:http://jtt.hebei.gov.cn/jtyst/xyjt/gzdt/101718337782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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