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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公路隐患整治

时间:2024-06-18作者:佚名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伊春分局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涉路施工案件,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力,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伊春分局执法一大队在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时发现,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鹤哈高速上行K165+800米处进行过水涵洞加宽施工,由于挖掘的深基坑未建立临时排水系统,加之当地连续降雨,形成406.6平方米的积水潭,不断侵蚀路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调查,该工程尚未取得涉路施工许可,涉嫌未经许可擅挖掘公路。

  伊春分局当即安排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实施24小时监管的同时,责令涉路施工方立即停工,采取钢板加固边坡,排除积水等应急措施,确保路基稳定和车辆通行安全。

  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省局养护营运监督处、质监分局会同伊春分局全力协同处置,与伊春养护分公司、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项目部、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二次勘察后,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要求施工方在未取得施工许可前,停止违法涉路施工行为,7日内完成公路边坡的临时性加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临时性安全防护。

  下一步,伊春分局将针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安全隐患消除后,联合相关责任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共同强化后续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监管。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jt/c105004/202406/c00_317435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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