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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 电动船舶船员培训新要求看这里

时间:2024-06-18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1日电(李声玖 姜斌 王文李 林祥仲) 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池动力船舶相关人员培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该《通知》作为福建省省内首个推动电池动力船舶相关人员培训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并引导电池动力船舶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与管理工作,能更有效地整合多方资源,推动电池动力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知》详细规范了相关培训要求并着力提升培训质量,明确了把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合编制的《福建省电池动力船舶船员培训教材》作为福建省开展电池动力船舶相关人员培训的统编教材。

  同时,《通知》又进一步推进落实电池动力船舶安全管理要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以培训教材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明确电池动力船舶相关人员培训适用范围,提出逐步实现操作、管理、营运、保障及监管人员培训的全覆盖。

  《通知》还进一步推动完善电池动力船舶的安全营运管理链条,提出要压实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各有关部门对航运企业及电池动力船舶以及对船员开展履职能力的检查力度,支持在“电动福建”建设中统筹推进电池动力船舶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并鼓励组建一支由航海院校、科研院(所)、生产厂家、营运企业、主管部门等专家学者和技术骨干组成的专业培训教学和人才培养团队,通过“产教融合”船员培养模式,强化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完善培训基础条件。

  下一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海事局等部门,进一步细化培训标准、探索相关培训合作新机制,共同推动“电动福建”战略的实施与发展。


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jtyw/mtsy/202406/t20240614_64667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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