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 及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 的通知》(交安监发〔2023〕140号)等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对青海正通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2家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续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祥见附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
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反映。
公示期: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联系电话:0971-6186706 传 真:0971-6186713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省交通运输厅
附件: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申请等级 | 申请类别 | 评审结果 |
1 | 青海正通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乙级 | 资质延续 | 通过 |
2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乙级 | 资质延续 | 通过 |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