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常态执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各路段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
二是加强协调,联合执法。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沿线乡镇政府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路域环境治理联合执法。
三是重点排查,集中整治。建立路域环境整治台账,认真排查沿线建筑物及平交道口,针对路边摆摊设点、乱停乱放、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98次,查处扬撒车辆10台次,清理摆摊设点56处,劝离路边停放车辆310台,清除非公路标志标牌7处,清理打场晒粮9处。
>>上一篇:张家口市国道G112赤城段改建工程稳步推进
>>下一篇:平顶山市公路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