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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2024年第一批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4-06-30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服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提升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文件要求,现将河南省2024年度第一批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任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岗位的人员,按照岗位类型分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A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B类)、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其他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等。

  二、考试事项

  (一)考试内容

  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大纲》要求,考试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综合知识和能力。

  (二)考试方式

  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方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

  (三)时间地点

  1. 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16日,具体场次及时间见准考证。

  2. 地点: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通惠路259号)

  (四)合格标准

  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

  (五)成绩查询及打印

  成绩合格者,企业可通过考核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三、报考条件

  1. 申请考试的人员,应当与公路工程或者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

  2. 申请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考试的人员年龄不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的人员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 申请项目负责人考试的人员,还应当具备公路工程或者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4. 申请人需按照工程领域类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岗位类型(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相应的安全生产考试。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1. 2024年6月24日至7月4日;

  2. 本次考试人数计划800人,人数报满即截止报名。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站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网址为:http://jtgc.hncd.cn/。企业在考核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账号,按要求填报申请考试人员信息后,提交考试申请。注册企业须具备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相关资质,在原部考核管理系统注册过的企业账号和密码不变。

  (三)注意事项

  企业须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相关信息: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照片(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上下摆放,合为一个文件上传,文件不超过200KB,JPG格式);

  2. 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2寸,分辨率300像素,文件不超过200KB,JPG格式);

  3. 基本养老等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文件不超过1000KB,PDF格式);

  4. 申请项目负责人考试的,还需上传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文件不超过200KB,JPG格式)。

  (四)网上审核

  考核部门将根据系统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反馈,请各单位经办人密切关注考核管理系统中申报考试人员审核状态。如审核未通过,经办人员按照驳回意见要求进行修改,并在驳回意见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次上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上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考核管理系统另行通知,请企业关注系统公告,并于考前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须知

  1. 参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纸质)、有效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后方能进入考场。

  2. 严禁携带资料、书籍及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相关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务人员指定的存放位置。

  3. 考试期间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或替考等行为。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4. 参考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扰乱考场秩序,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收费,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71-87165259、87165258(工作日)

  

  

   2024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henan.gov.cn/2024/06-24/3012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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