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要求,现将我省已经取得M站资格的234户企业名录、联系电话及经营地址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吉林省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单(第38次)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4日
>>上一篇: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下一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评审结果公示
京ICP备14049160号-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