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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邮政中心完成苏州市邮政快递行业行政执法简易程序第一案

时间:2024-07-11作者:佚名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维护快递市场秩序,吴江区邮政业发展中心应用简易程序执法工作方案,针对苏州市吴江天达快递有限公司花港韵达网点未按规定分拣作业的行为,采取简易程序开展行政处罚。此案也是苏州市邮政快递行业行政执法简易程序第一案。

  2024年6月4日,吴江区邮政业发展中心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发现,吴江花港韵达网点存在抛扔快件的行为。在执法记录仪同步记录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当场采用简易处罚流程,将该网点的违法行为进行案情登记并做出行政处罚,责令该网点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当事人现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八款“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的规定,该网点抛扔快件的行为构成了未按规定分拣作业行为。

  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的规定,执法人员针对未按规定分拣作业行为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较于以往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省去了中间一些繁琐的环节,执法人员当场处罚,当事人当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大缩短了案件周期,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下一步,吴江区邮政业发展中心将继续推行简易程序执法的工作模式,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快递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督导相关品牌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加强管理,共同维护良好快递市场秩序,助推吴江区邮政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7/4/art_42006_11292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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