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运输管理分局关于注销部分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证件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货运行业违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京交运管许可(货)字110102100576),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决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上述单位可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运输管理分局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管理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运输管理分局
2024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jtw.beijing.gov.cn/xxgk/tzgg/202407/t20240715_37503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011号
>>下一篇: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