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以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方位做好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筑牢汛期安全屏障,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
一是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市县两级交通执法机构按照“一路多方”联勤联动机制,实施分级管理,市级交通执法机构会同辖区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重点做好连霍、呼北、渑垣等重点高速公路路面巡查;县级交通执法机构会同公路部门,重点加大干线和农村公路隐患排查。紧盯重点路段和关键位置,以路面、高边坡、桥梁特别是涉河桥梁、排水沟、隧道为重点,及时消除积水路段、隧道灌水、危石滑坡等安全隐患,全力做好暴雨防范应对,保障汛期我市辖区公路安全通畅。
二是强化运输执法监管,确保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加强与道路运输、地方海事部门配合,进场入企对“三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车辆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客货运企业加强汛期车辆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密切关注辖区内水域流速、水位等情况,加强对黄河各渡口和三门峡市一号旅游码头、水上运动中心、会兴战备渡口等重点水域执法监管,检查北方游船公司和河兴航运公司汛期船舶固系措施,要求水运企业应急人员在船在岗,随时调整船舶姿态,确保汛期水上运输安全稳定。
三是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保通工作准备。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纪律,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的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做好4个固定治超站房建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办公用房背靠山体观测,防范山体滑坡;安排50名执法人员和11台执法车辆进入随时待命准备,补充完善应急执法保障装备,确保应急队伍响应及时、处置正确。
入汛以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车辆310余台次,执法人员820余人次,检查“三客一危一货”和各类营运车辆1660台次,督导检查辖区内危险品、客、货运输企业23家,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2处,下发安全提醒48条,处理超限运输车辆4台次,查处违规企业3家,清理取缔非公路标识、占道经营、摆摊设点6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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