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记者 顾晓平)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交运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简称“交运贷”)给予财政贴息。
本次贴息的对象主要是使用“交运贷”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获得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1.5个百分点的贴息,获得中央财政实施的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可以叠加享受。2024年“交运贷”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先贷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贷款项目范围具体分为三类。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内河营运船舶和海运船舶购置,商用无人车、船、机购置,标准托盘、箱式货斗、周转箱(筐)、集装箱等单元化物流载具购置等。转运接驳设备包括:门机、岸桥、装船机和龙门吊等港口装卸老旧设备更新;港口、铁路物流中心自动化装卸转运设备购置,包括自动化门机、自动化场桥、无人货车等;新能源叉车、正面吊等港口作业机械、新能源港内车辆和港用拖轮购置;港口危险货物储罐、管线及附属设施更新;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设备购置等。转运接驳设施为:沿海港口、内河码头、内陆物流枢纽布局的储运设施建设,包括堆场、仓库和筒仓等;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联运转运设施建设,包括封闭式皮带廊道、自动闸口等。
本文刊于《中国水运报》8月5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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