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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综合执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4-08-07作者:佚名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综合执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数智执法建设、执法装备配备维护更新以及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其他重点执法事项,强调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补助,比例不得超过 60%(原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不超过70%)。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为主、项目法为辅的分配方式。因素法以各地上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得分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因素进行分配。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在2025年前按项目法进行分配,后期纳入因素法分配。

  《办法》规定,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每年年初制定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综合评价细则,并在次年2月底前完成对各地上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价。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xwdt/xwbd/122439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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