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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及省直部门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16作者:佚名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黑交办便函〔2024〕32号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及省直部门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受理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和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5号)中的《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查阅评审标准及其他职称评审政策文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

  (二)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4年9月1日算起。

  (三)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四)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申报。

  (六)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发现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八)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加快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九)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甄别,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或“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原则上不予采认。

  (十)职称申报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

  (十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需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执行。

  (十二)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和衔接机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体按照《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2号)执行,其中与国家现行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统一规定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推荐情况、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

  2.推荐报告。市(地)人社局、中省直部门(单位)出具推荐报告,列明申报人员数量、人员名单、公示情况,具有明确的推荐意见。

  3.中直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由相应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二)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

  主卷材料(A卷,单独档案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平台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逐级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由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栏内签字确认。

  2.以“基层”“边境”条件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能够认定单位所处地域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在评审表右上方注明“基层”“边境”字样。以“组团式援边”条件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参加援边工作时间、周期、工作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在评审表右上方注明“组团援边”字样。

  3.《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平台打印,一式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党校学历的,须提供连续的学历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事业单位人员提交本人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及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或社会组织人员提交近5年的《劳动合同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附件1)(一式一份)。

  6.现任职称《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任职称为同级改职取得的,须将改职前的《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并报送。

  7.同级改职人员提交《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8.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应职称需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

  9.申报人员需填写《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部分材料可由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鉴。

  副卷材料(B卷,单独档案袋)

  10.《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任现职以来有效的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工作业绩成果应按具备条件的顺序装入档案袋,且与《呈报材料目录》顺序一致。

  (三)材料装订要求

  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材料目录粘贴于材料袋正面,封底标明单位、姓名、专业、申报层级;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人员材料按前文要求分为两个档案袋,申报中级人员材料无需分装。《评审表》不需要装订入册,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即可。为防止证件丢失,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需要固定在A4纸上。

  四、 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网络平台申报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9月13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9月9日至1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5,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3号楼二楼小会议室(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83号)

    联 系 人:姜琳

  联系电话:0451-87560045

  五、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黑人社发〔2024〕18号文件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流动人员审查表

  2.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3.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4.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

  况一览表

  5.时间安排表

       6.材料目录

  7.推荐报告(模板)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抄送: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jt/c105088/202408/c00_31759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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