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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客运企业能否按照《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实施接驳运输

时间:2024-08-23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2号)第四条,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道路客运班线,应当按照本办法实行接驳运输。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定线旅游客运应实施接驳运输。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hd_133262/zsk/202408/t20240823_8967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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