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运输资讯 > 正文

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时间:2024-08-30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要求,对吉林省内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无限制性条款要求。意欲在吉林省内开展公路行业开展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只需要按照与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开展代理工作即可。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hd_133262/zsk/202408/t20240828_896910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高质高效推动“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

>>下一篇:南京中欧班列开通十周年,跑出丝路新通途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