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衡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两台广西籍旅游客运车辆在衡阳县湘南船山技工学校违规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活动。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在X054线蒸阳车站路段将两台违规车辆查获。
经查,两台涉案车辆共搭乘学生80余人,从衡阳县湘南船山技工学校载客出发,其目的地为广州市某企业,每人收取运费200元,涉案车辆均具备客运资质,其驾驶员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但均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涉嫌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执法人员在查处过程中,带队老师和学生表示不理解:“都是正规公司的正规旅游车,怎么就违规了呢?”对此,执法人员及时宣讲政策,做好了解释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客运包车必须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方能进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违规包车客运,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同时违规包车可能车辆存在没有正常回场安检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事故,乘客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最终,在确保乘客安全、不耽搁行程的前提下,所有乘客于当日上午8点45分得到安全转运。
衡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醒广大承运人,承揽包车业务需在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并将纸质包车标志牌及包车合同、车辆及驾驶员有效证件复印件放置在车辆的明显位置。这样既能有效接受监督,也能让旅客安心乘坐。切不要图省事随意上路,不但自己违规要受处罚也会给旅客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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