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印发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船舶检验相关工作,8月29日,徐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海事执法大队组织召开船舶检验工作会议、各县(市、区)验船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制度、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宣贯学习。会议指出,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制度是对船舶图纸及船用产品检验实施全过程有效控制,确保营运船舶技术状况满足建造时的规范、规则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坚实保障,验船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思想、尽职履责,按照相应要求,切实做好船舶检验工作。
会议还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指出,船舶检验人员应根据船舶种类、过往证书和船舶档案资料,在检验前明确检验项目,做到应检尽检,避免少检漏检;要严格按照船舶检验法规要求,做到检验合规、合法;对于船舶岸电改造工作,要把好改造质量监督关,按照检验指南的要求,对发现的不满足法规要求的改造,要及时要求整改,确保检验质量。
会议对廉洁船检提出了要求,今后要通过持续的廉政教育和培训、严格的监督和问责、完善的制度和机制,防控廉政风险,共同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清廉作为的船舶检验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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