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打造区域基层执法机构共商共建共治示范样板,日前,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牵头会同沪苏浙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素质能力提升共建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三省一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选基层执法机构作为共建试点单位,签订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素质能力提升共建机制。试点单位通过联合培训、联合演练、观摩研讨、人员交流等方式,引导和激励区域执法人员立足本职、苦练技能,不断探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新思路、新模式、新做法,全方位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和执法协作水平。
《方案》强调,各单位明要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积极参与试点。要通过共建工作,抓好典型人才选树,发挥高素质执法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创造更多的区域执法“共商、共建、共治”典型经验。
下一步,三省一市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加强区域执法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对方执法经验和成果,努力实现执法治理资源互通、行业监管资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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