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省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预报预警情况,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2024年9月7日11时30分将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应急响应。
各市县、各单位要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及其配套手册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和灾后恢复工作。
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9月7日
【温馨提示】
发生突发事故时,根据事故类型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或拨打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898-66771111、66771112。
>>上一篇:防汛应急抢通 交通连夜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