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提升低空空域资源利用率,加快我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步伐,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G类空域使用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背景
为充分利用国家空域资源,规范空域划设和管理使用,2023年12月,中国民航局发布《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将空域划分为A、B、C、D、E、G、W等7类。其中G类空域划设地域及范围为:①B、C类空域以外真高300米以下空域(W类空域除外);②平均海平面高度低于6000米、对民航公共运输飞行无影响的空域。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G类空域划设工作。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使用G类空域的企业、行业机构组织、社会团体、高校院所等单位,征集空域使用及用户信息。
三、报送渠道
请有意向的单位咨询所在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申报要求,并在截止日前提报G类空域使用信息需求、用户相关信息等。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将进行全程指导,汇总审核全省G类空域使用需求,进一步促进全省低空空域资源高效利用,助力我省低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