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沛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货车司机朱先生。他手捧着一面写有“公路执法彰正义,为民服务暖人心”的锦旗,专程来到这里,对沛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表示衷心的感谢。
来自安徽萧县的朱先生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2024年8月22日,他的货车因出现故障,在路边临时停靠检修,此时,沛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魏庙中队的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货车司机衣服湿透,考虑到故障货车无法移动和高温酷暑天气,便主动上前询问情况,了解到朱先生的困境后,执法人员一方面耐心地向他讲解了路边随意停车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积极联系附近的维修人员前来帮忙,并为他设置警示标志,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期间发现该仓栅式货车将中间顶棚杆移到车厢一侧,涉嫌擅自改变已登记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维修完成后,朱先生解释是为了装货方便将顶棚杆移到车厢一侧。遵照“执法为民”的理念,鉴于该违法行为系首次被发现,改装程度轻微、不影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且当事人能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整改、当场恢复原状,未因改装造成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条件。执法人员立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当事人也认识到违法行为,承诺不再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并签署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执法部门启动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程序,对该车作出了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朱先生表示:“感谢你们的温情执法,不仅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还感动了我的心,让我体会到了执法部门为民服务的真心。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冷漠地执法,而是给予了我实实在在的帮助,让我在困境中感受到了温暖。一件小事,既体现了沛县交通执法大队用温情执法感化当事人的服务宗旨,又表达了当事人对执法大队的感激之情。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是人民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鞭策、一份期盼。
今后沛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深入推进“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等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落地见效,做到释法明理、法理相融,柔性执法、宽严相济,以实际行动展现“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高效廉洁”的铁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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