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执法总队工程质量执法科自成立以来,始终立足岗位奋力拼搏,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聚焦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工程建设市场。
锚定改革“关键坐标”,精准定位绘就发展“新蓝图”。为进一步找准定位,迅速进入角色,理清思路,将组织的信任和重托转化为“交通先行军”的发展动力。一是为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省编办印发的“三定”方案,对照行政职责全面梳理工程质量执法领域执法事项清单;二是积极建立“三级”垂管组织体系,统筹优化执法资源,推动工程质量执法落地落实。持续补齐工程质量执法监管短板,稳妥有序、分类分步下放监管职责权限,切实发挥县域“主力军”作用。
凝聚发展“强大立场”,协同联动构建改革“共同体”。为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部门联动执法新模式,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与省交通技术服务中心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推动资源共享、工作线索移交、开展联合检查、联合调研等工作,并形成了运转顺畅、合作共享的长效机制,构建执法领域高效合作样板。
始终坚定“改革初心”,持之以恒续写发展“新篇章”。为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立足本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质量执法各项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监督检查10次,对前期检查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在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忧患意识,确保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根据省厅线索移交,由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组成调查组,对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在建单位开展行政调查工作,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关。三是结合省厅“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汛期工程建设领域隐患排查相关要求,总队所属各支队开展在建工程项目综合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截至目前,督导检查40次,发现隐患3处,责令整改3处,整改完成3处。
下一步,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将持续强化对在建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生态环保和质量安全意识,为构建安全、优质、高效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