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中央、自治区生态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巩留县交通运输局立足工作实际,服务大局,针对汽车维修行业分布“多、散、小”、施工作业隐秘性强的问题,全力守好备案关源头关,培训教育关、监管检查关,多措并举抓实抓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汽车维修行业生态污染防治能力。
强化备案管理,把好企业源头关。该局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开展汽车维修经营备案,对不具备相应环保手续、未建立环保制度的企业不予备案,严格源头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20家汽车维修经营企业(户)备案,其中二类维修企业4家,三类维修企业(户)16家。
持续培训教育,提升企业实操能力。该局定期、不定期召开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培训及行业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通报部分维修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邀请县环保部门业务骨干就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VOCs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企业环保意识,提升环保能力。
强化行业监管,压实企业环保责任。该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定期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维修行业环保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危险废物和废气管理,紧盯VOCs治理程序是否符合标准,活性炭、活性棉更换是否及时,喷烤漆房使用、日常养护台账是否规范齐全等关键问题,同时加强露天喷漆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严格控制VOCs排放。
截至目前,该局共开展汽车维修企业环保督察8次,出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共计60余人次,其中与县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督察1次,检查维修企业累计64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
(巩留县交通运输局 吴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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