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平顶山市共设县、乡、村三级路长2658人,基本实现全覆盖,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出台《平顶山市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构建“总路长+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全面理顺县、乡、村农村公路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农村公路管养新格局。
二是完善会商机制。出台《平顶山市农村公路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协作,推动建立农村公路信息互通、联合共管的“一路多方”联动体系,解决公路建管养运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采用定期检查、日常抽查、观摩考评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级路长履行管理职责,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实行差异化绩效考评,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宝丰县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标准和奖励机制,举行擂台赛考核评比,激发乡镇管养积极性。郏县实行农村公路运营和维护量化考核,定期评估和调整路长,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优化资金保障。推动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经费纳入一般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叶县将开展路长制工作与和美乡村建设、交旅融合、文化旅游结合起来,统筹各类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农村公路管养到位。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大数据+路长制”管理新模式,提升路长管护能力和效率。叶县推出路长制APP、“随手拍”及时反馈解决问题。宝丰县建成农村公路智慧管养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快速上报、实时巡查展示、智能化灾毁预警、大数据分析等,提升“路长制”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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