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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变更公告

时间:2024-09-25作者:佚名来源: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了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原公告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7家。

  (2)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资质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工程施工内容划分为六个分部,一个分部仅允许一个联合体成员负责施工,且一个联合体成员最多可完成一个分部的施工。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7家。

  (2)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承担工作内容依据资质业务许可范围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351-4663030

  电子邮件:jttglc@sina.com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交控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云谷创新科技园A座10层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13803451383

  电子邮件:tjgkjs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2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51-8868115

  电子邮件:sxjkkfjyyxgs@163.com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zwgk/gkml/zbtb/zbgg1/202409/t20240919_96572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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