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19日,厅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进驻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和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省福州港中心、省福州港执法支队以及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召开见面沟通会和工作动员会,完成厅党组第六轮巡察进驻工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楠同志出席会议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生效的重要保障,是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要强化斗争精神,围绕“四个聚焦”,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性质特点,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要注重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依纪,加强研判会商,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要准确把握巡察关键环节,坚持进驻环节同题共答、报告环节准确客观、反馈环节原汁原味、整改环节迅速有力,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三要坚持同向发力,高标准完成巡察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端正政治态度,主动接受“政治体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接受监督,主动查摆问题,为党员干部如实反映问题作出表率。厅各巡察组要落实好组长负责制,强化统筹指导,规范工作程序,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高标准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巡察任务。
此次巡察为期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收信地址,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委(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厅人事处(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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